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安装一台油烟机净化器,预算1.6万元,请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油烟净化器1台,风量≥10000m3/h,净化效率≥90%。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1.6万元。如有需要可到现场查勘,报价需包含设备费用、运输费、安装费、旧设备拆除费(如有)、人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投标资质
(一)具备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组织。
(二)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三)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四、供应商资料要求
(一)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截图;
(二)报价单位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应含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三)报价表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四)报价人需确保提交的证明资料真实有效,对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评审方式及联系人
(一)评审标准:经评审方案优及价格最低者中标。
(二)开标日期:2025年12月17日
联系人:陈义 联系电话:0716-8102159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止;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清河路6号综合楼3楼总务科310室。
六、商务要求
(一)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所有改造项目及采购内容。
(二)安装位置:荆州市沙市区清河路6号(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天台或其他位置,具体以各供应商根据现场情况商议确定。
(三)排放要求:经处理的油烟达到相关部门排放标准。
(四)付款方式:供货方须提供发票、送货验收单等合法有效票据,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商品质量:所提供商品需达到相应质量要求标准。
2025年12月12日
卫生热线:12320
疫情值班:0716-810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