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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疾控中心与供应商、服务商共商廉洁购销

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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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合作 强化监督 共建清廉

2月28日上午,荆州市疾控中心召集供应商、服务商召开廉洁购销座谈会,会议由中心副主任王志成主持,中心在家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以及8家供应商代表参加座谈会。

中心主任毛安禄代表市疾控中心向供应商代表长期以来对中心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大家在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前提下“公开、公正、公平”的开展合作。他指出,当前疾控中心采购呈现量大、类多、监管难等特点,或多或少存在监管盲点,容易形成廉政风险,必须加强全面监管。他要求重点是抓好三个规则:一是制定规则,中心要进一步细化采购管理办法,完善采购程序和监督程序,明确应急采购具体条件、流程、监管措施。二是遵守规则,中心总务保卫科、需要采购科室与供应商都要严格遵守采购程序,明确采购责任人,开“前门”不开“后门”,通过正规渠道投标,以物美价廉的服务中标。三是违反规则要问责,中心不仅对违反采购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而且对不遵守规则的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逐步中止合作,行为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他强调,本次廉政谈话是推进清廉疾控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营造购销领域的清正廉洁氛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合力共建清廉疾控有着重要意义。

纪委书记艾军通过实际案例剖析为参会人员讲解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进行集中廉政谈话。他指出,一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当前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廉洁意识,严守行业规范,强化购销双方的相互监督,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强化监督从严管理,认真整改突出问题。中心针对医疗购销中存在的腐败风险,进行了深入自查,积极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各位供应商要珍惜供货平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配合中心源头治腐,以质优价廉促进合作,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确保试剂、耗材、设备、服务等阳光供给。三是严守法纪行规,合力共建廉洁购销关系。中心与供应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行业法律法规,中心内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六不准”(注1),各位供应商要做到“两个严格”“四个不要”(注2)。

会议听取了各位供应商、服务商对中心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位参会代表表示坚决支持清廉疾控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医疗购销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自愿自觉接受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在阳光下公平交易,诚实守信服务,与疾控中心共同营造医疗购销领域风清气正氛围。会上,8名供应商代表签订了《廉洁承诺书》,与会人员共同收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折翅的天使》。

后期,中心还将召集疫苗供应商召开专门的廉政购销座谈会,使廉洁购销覆盖中心所有购销活动,不留监管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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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六不准:不准向服务对象索要或接受回扣、礼品、礼金;不准在服务对象报销不当费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服务对象为个人装修、工作安排、旅游等提供便利;不准参加影响公正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准参与服务对象相关经济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服务对象推荐分包单位,要求服务对象购买材料、设备等。

注2:“两个严格”,即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采购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把好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疫苗、试剂、设备、耗材及服务的质量,按采购(或服务)合同要求供货、提供服务。

“四个不要”,即不要向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红包回扣;不要以任何名义向中心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不要提供影响公平竞争条件或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的捐赠资助;不要向中心干部职工提供宴请、联谊、度假、旅游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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